日前議會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(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4w22FRALN0&t=314s),我就教縣府警察局周局長,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,在我接到的陳情案件中不乏求職詐騙的案例,在調閱相關資料後顯示,近兩年半以來,苗栗縣求職詐騙的案件總共118件,其中,女性受害者佔86件,所佔比重高達72%,且又 18至29歲最多,計61人。
我特別要求,警察局周局長對於相關數據的呈現提出相對應的防範策略外,也請將年輕女性受詐騙的相關資料上陳警政署加以研議、探討。另外,也請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彭處長、社會處楊處長(婦女及新住民事務科)也一並和警察局這邊做好相關的研究及宣導工作,務必打擊犯罪,防範於未然。
假求職詐騙慣用手法不外乎:
1、利用民眾急於找工作的心理,騙取交付存摺和提款卡,被用做詐騙人頭帳戶。
2、應徵時以各種名義要先預繳費用,事後卻聯絡不上公司。
3、強調工作輕鬆待遇高免經驗,實際上是擔任詐騙車手,成為詐欺共犯。
參考資料:
一、受理件數:計118件(108年18件、109年70件、110年30件)。
二、被害人:本轄計104人、他轄計14人。
三、性別:計男生32人、女生86人。
(一)本轄男生25人、女生79人。
(二)他轄男生7人、女生7人。
四、年齡:
(一)本轄:計104人。
1、12至17歲,計11人。
2、18至29歲,計61人。
3、30歲至39歲,計22人。
4、40歲至54歲,計10人。
(二)他轄:計14人
1、18歲,1人。
2、20至29歲,計10人。
3、41歲、51歲,計3人。
苗議員關心求職詐騙 警局長親赴超商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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